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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與法雙論點,激盪中對話。 醫療案例剖析,同步學習醫學及法律!
【醫療法律碩士學分班】歡迎律師、醫師報名!
【依據及目的】高雄醫學大學(本校)、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和社團法人高雄律師公會共同規劃,由本校醫學研究所依據推廣教育實施辦法開設以下課程。
【授課方式】獨立成班。
【授課地點】本校教室,報名後統一公告上課地點。
【報名日期】自109年8月1日起至109年8月23日止。
【報名方式】
一律採線上報名,http://dce.kmu.edu.tw/,詳參學分班線上報名系統操作手冊。
【報名需上傳文件】
1.學員2吋照片1張。
2.最高學歷證明(A4格式)。
3.律師證書 或 醫師證書。
※請將報名需上傳文件合併成一個PDF檔案後再上傳。
※學員請於第一堂課上課時領取繳費收據及學員證。
【學分證明書】
修畢本課程之學員,缺課未逾全期上課時間三分之一者,並參加測驗成績及格者,由本校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,但不授予學位。日後若考入本校,得依本校抵免學分規定辦理。
【注意事項】
1.請學員務必參閱本中心網頁→檔案下載→學員申請表格→學分班學員須知。
2.退費申請:學員申請退費時,須檢附繳費收據正本(收據遺失將不予受理退費)、退費申請表(本中心網頁→檔案下載→學員申請表格自行印出)、學員證及銀行或郵局存摺帳號影本。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
【聯絡電話】
報名事宜─教務處推廣教育與數位學習中心 (07)312-1101轉2270
課務事宜─醫學研究所 (07)312-1101轉2137#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