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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推廣教育與數位學習中心
110學年度第1學期開班邀請
誠摯邀請系所或老師開設各類推廣教育課程
一、課程申請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10年04月12日(星期一)止。
二、開課系所或主負責教師將會獲得:
Ø 教師升等計分每門課加10分:「開設學分班與非學分班課程」主負責教師,教學考核每門加10分。
Ø 各學院教師獨立開班之學分班、非學分班可列計「教學」指標中的「教學出勤」或「教學特殊表現」。
Ø 學費總收入之72.5%由課程主負責教師支配使用(非學分班)、1.5%回饋開班系所/單位,由開班系所/單位支配使用。
Ø 學費總收入之74%由開班系所支配使用(學分班)。
Ø 拓展個人專業社會影響力及市場知名度,奠定專業和個人職涯在成人教育的基礎及聲譽,佈局未來。
---------------推廣教育是大學成人教育的入口站-------------
三、110學年度鼓勵開設主題:專業證照增能、醫事長照、身心靈運動、兒少成長、語言藝文、寒暑假學生成長課程等。
四、課程類型與辦理期程:
課程類型 |
辦理說明 |
辦理期程 |
學分班 |
可辦理隨班附讀或獨立開班均可。 |
110學年度第1學期 (110年8月1日~ 111年1月31日) |
非學分班 |
上課週數不限,可視課程需求而定。 可自由設計各類符合各類學員上課的多元化課程。 |
110學年度第1學期 (110年8月1日~ 111年1月31日) |
市民學苑 |
上課週數至少需12週,可自由設計各類符合一般市民上課的多元化課程。 |
111上半年度 (111年1月1日~ 111年7月31日) |
遠距課程 |
歡迎老師將現有符合智財規範之數位課程開設為收費推廣課程。 |
110學年度第1學期 (110年8月1日~ 111年1月31日) |
五、課程收入:課程收費金額自主規劃
(一)「學分班」課程由各系所提出申請,其課程總收入的74 % 經費歸入開班系所,應用於推廣教育課程運作或系所發展相關業務支出。
(二)「非學分班、市民學苑、遠距課程」可由系所/單位或教師提出申請,其課程總收入的72.5 % 經費由主負責教師支付推廣課程運作相關的花費,1.5% 經費回饋給開班系所/單位,支付教學相關運作的花費。
六、申請文件:
(一)「學分班」請到本校O.4.推廣相關資訊系統(https://wac.kmu.edu.tw/index.php?pno=orgdce)填寫後列印相關表單,經單位主管用印後送至本中心。
(二)「非學分班、市民學苑、遠距課程」申請表單請至本中心網頁的檔案下載中【教師申請表格內「非學分班課程」的「非學分班開班計畫書」或「非學分班遠距課程開班計畫書」】,填寫後經單位主管用印後送至本中心。
七、洽詢電話:分機2270。